會 章


第一章 :總則

1. 名稱

本會名稱︰中文“廣州西關培英中學香港校友會”(下稱—校友會); 英文“HONG KONG ALUMNI ASSOCIATION OF G. Z. XI GUAN PUI YING MIDDLE SCHOOL”。


2. 地址

本會註冊地址︰中文“香港薄扶林華富道55號”;英文“55 WAH FU ROAD, POK FUL LAM, HONG KONG”。


3. 本會宗旨

維持母校與校友的聯繫及校友間的聯絡,推動校友間的互助及支持。


第二章: 會員

1. 資格︰凡居住於香港,並曾就讀於廣州西關培英中學(前培英中學西關分校、廣州市荔灣中學、 廣州市第二十九中學)者,或曾在廣州西關培英中學任教的老師,均可申請為校友會會員。

2. 入會︰凡符合入會資格者欲申請入會,需填寫入會申請表格;經校友會常委審核並批准。

3. 權利︰會員可享有選舉校友會常委之選舉權,被選權,罷免權,表決權,提議權。參與校友會舉辦之活動, 享有校友會提供之福利。

4. 義務︰會員必須遵守校友會會章、服從大會決議、協助校友會會務工作、幫助校友會的發展、維護校友會之聲譽。

5. 退會︰會員若要退出本會,須作正式書面通知。所有會員,如有觸犯會章,校友會所定之任何規例, 侵犯其他會員權益或損害校友會聲譽者,校友會常務委員會有權停止會員之會籍。


第三章: 組織

1. 校友會以會員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,凡重要事項必須經會員大會討論通過。本會每年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晚上召開一次會員大會,如有特殊原因可由主席臨時召集會員特別大會。

2. 校友會常務委員會︰

  • 校友會常務委員會為本會執行機構,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,處理日常會務,組織會員大會,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。
  • 校友會在廣泛徽求會員的意見後,每兩年選出新一屆校友會常務委員會,並由校友會常務委員互選出主席一名, 主席及常務委員可以連任。

3. 名譽主席:凡對本會有特殊貢獻的人士,可由校友會常務委員會提名,會員大會通過, 由本會聘請為本會名譽主席或永久名譽主席。

4. 校友會常務委員分工及職責︰

  • 主席︰致力奉行本會宗旨。保持與母校及母會的聯繫,保持與校友聯會的聯繫。總結校友意見, 領導本會及常務委員會的工作。
  • 秘 書︰統籌及完善各項活動程序;統籌及完善各項會議程序。書寫各項會議記錄及通告。
  • 司 庫︰管理本會財務,編制本會年度財務報告。
  • 總聯絡:通過各社聯絡組長向各校友傳遞本會及母校訊息;開展大型活動時統籌報名工作及總計參與人數。
  • 網絡支援︰記錄校友資料。運用互聯網絡向校友傳遞本會及母校訊息;及本會有關電腦和互聯網絡的工作。
  • 活動幹事:推動、策劃、統籌及完善本會的各項活動。
  • 編輯︰撰寫校友通訊;記錄各項活動情況,撰寫有關文章向『聯會友聲』或其他有關部門發稿。
  • 聯絡組長:與本組校友保持恆常的聯繫。向本組校友傳遞本會及母校訊息;開展大形活動時聯絡本組校友及協助總聯絡工作。

5. 辭職及空缺遞補:

  • 若有半數以下的常務委員,同時或先後辭職,職務由其他常務委員代行;若有一半或以上的常務委員同時或先後辭職, 則須召開會員大會,補選空缺。


第四章: 會員大會

1. 組織︰會員大會由會員組成,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。

2. 權責:

  • 討論及通過週年報告、財務報告;議決動議包括會務計劃、財務預算、修改會章等。
  • 選舉下屆校友會常委。

3. 會員大會每年舉行一次,日期定於每年三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五晚上,由主席召集,時間、地點由校友會常務委員會決定。 如有特殊原因可由主席臨時召集會員特別大會。


第五章: 解散本會

本會須經會員大會通過,方可解散。解散後,本會的剩餘資產,全數捐予母校。